2、从2010年至今,北京三人众品牌策划有限公司未经我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在其公司网站上大量采用我公司的成功案例和图片;其法定代表人李天也在其博客中擅自使用我公司制作、策划的案例。2011年9月,北京三人众品牌策划有限公司通过百度推广链接,擅自运用“采纳”、“采纳营销”、采纳法人代表“朱玉童”等关键词为其公司作宣传推广。
我公司认为,北京三人众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天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以及侵犯了我公司的知识产权;我公司多次劝告,北京三人众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天不仅未改正,反而对我公司和朱玉童先生进行攻击诽谤。
3、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已对北京三人众品牌策划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天提起诉讼,法院已经立案,特此声明!
深圳市采纳品牌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1日
2012年6月11日